我想做自己,可惜我不能
最近收到一个读者的留言,让我对此深有感触。
A女士正在和丈夫闹离婚,这段婚姻已经千疮百孔,令她精疲力竭。但这婚最后没离成,不是她不坚定,而是父母不允许,觉得离婚“又丢脸又掉价”,跟她又哭又闹,各种哀怨。
她看见父母痛苦的模样,心情很沉重,可同时又深感人生索然无味,状态十分糟糕,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,但都被自己打消了。
原因是她觉得:她的命是父母给的,她要考虑他们的感受。
“我活到30多岁,一直对父母言听计从,从不让他们操心,好好念书、考好学校,大学没谈过恋爱,因为他们不让,毕业后放弃了北京的工作机会,回老家考了事业编制,然后跟他们挑选的对象相亲、结婚。”
“我想让父母开心,几乎凡事都顺着他们,浑浑噩噩地活着。现在我想离婚、想解脱,想做一次自己,为什么就得不到他们的支持呢?连死还要考虑他们的感受。”
我想,她觉得“可笑”的点可能是:即使充满绝望和自嘲,最终还是选择了“照顾父母的感受”,扛下所有痛苦,继续为父母而婚、为父母而活。
在传统观念里,“让父母不开心”几乎等同于“不孝顺”,这个罪过太大,很多人都会妥协,妥协的代价就是“放弃成为自己”。
因为成为自己,按照自己的意愿而活,与顺从父母,按照父母的意愿而活,一定会发生某种程度的冲突,这是两个独立人格之间的较量。
所以,对于那些特别“孝顺”的人来说,如果父母能力足够强,或运气足够好,为他们做的安排还算“正确”,最好的结果就是拥有一个体面而绝望的人生,但更多的情况是,又痛苦又绝望,难以体面,就如这位读者一样。
这种“孝顺”看似情感浓度大,爱的能量层级却很低:很多时候,缺少了主观意愿的发心,只剩下道德捆绑的压力。
“被要挟”的感觉来源于父母的操控。
台剧《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》里有一个很经典的片段,母亲希望儿子好好读书,努力考上大学,一旦考试考砸了,孩子就会经历一顿劈头盖脸的拷问:
妈妈花这么多钱供你读私立学校,你为什么不能争气一点?为什么不替妈妈多想一点?妈妈都是为你好,你怎么都不听话呢?
这个场景很具有代表性:先表达自己的“牺牲感”,再以此为筹码,要挟孩子顺从和听话。
这就是一种操控,而父母百试百灵的法宝便是,利用孩子的罪疚感。
根据克莱因的理论,5-6个月的婴儿开始将母亲当作一个完整的对象,聚拢着“好乳房”和“坏乳房”,既令人满足,又令人受挫,由此发展出“爱与恨”的矛盾情感,而幻想层面指向整体母亲的破坏性和攻击性会令其进入“抑郁心位”,罪疚感也因此产生。
通俗一些来说,我受之你发肤,承之你恩泽,可我内心依然对你无法时时事事满足我的部分留有恨意,这本来就让我有罪疚感。
而一旦你表现出因我而痛苦,那么我的潜意识会认为我在现实层面果真给你造成了攻击和破坏,加之你再将自己“好客体”的部分有意识地强化并表达出来,那么罪疚感的程度会极大增强,有两层核心感受:
第一,这一切都是我的错;
第二,父母那么好,而我那么坏,我羞耻至极。
为了弱化这种具有摧毁力的情感,孩子只能启用“补偿与抵消”的防御机制,也就是缴械投降,一切顺从父母心意。
我觉得遗憾的是,很多父母似乎根本不相信,孩子天然就是爱他们的,并不需要他们这么用劲地去“操控”和“勒索”。
比如《我的姐姐》里的安然,受原生家庭重男轻女的影响,性格一直尖锐而叛逆。即使是不听话经常挨打,在父母去世后,她也忍不住在墓前悲伤痛哭,这是天然的、自发的。
“不信任”可能源于父母自身的脆弱和匮乏,无力与孩子产生深刻的链接,也可能是因为“别有用心”:他们并不想要所谓“天然的爱”,而想要“他们眼里的爱”,即让孩子放弃自我,保持与他们共生,以此来实现他们“再活一次”的愿望。
一个来访者,舞蹈老师,平时极度情绪化,不按套路出牌,热衷放飞自我,呈现出一种很不稳定的人格状态。谈了五六次恋爱,每次都不欢而散,如今结婚生子,也正走向婚姻关系破裂的边缘,且与孩子的关系非常淡漠。
她来咨询,是因为最近把工作搞得一团糟,搞砸了几场演出,还被家长投诉,面临被解雇的风险,她由此陷入更大的情绪起伏之中。
如果从她和母亲的共生状态来看的话,也许就不难理解现在的局面。
她的母亲曾是家中的绝对主导,她将自己无法成为舞者遗憾投注到来访者身上:从小练体形,学舞蹈,一个人在艺校孤独地度过青春期,后来考上北京一所有名的舞蹈学院,毕业后进入青年舞蹈团,拿了不少奖,小有成就。
一切均在母亲的安排与掌控之中。她借着女儿,活出了一个理想的自己,而来访者,却只剩一具破碎的空壳,无力爱自己,也无力建立其他任何长久的亲密关系。
犹如电影《黑天鹅》的现实版,这大概是活在“纠缠共生”中的孩子的一种宿命。
那么,被孩子千依百顺、万般“宠溺”的父母呢?他们快乐吗?
我认为也未必,有两点原因:
① 孩子的“反噬”
当孩子的痛苦积攒到一定程度,人生开始失控时,他的攻击性便开始爆发。如果因为罪疚感无法惩罚父母,那么就毁灭自己。
哪吒“剔骨还父削肉还母”式的悲壮,既差点儿发生在那位读者身上,也可能正发生在来访者身上:我把我的职业和名声都毁了,就跟你和舞蹈两清了,妈妈。
② 治标不治本的伤口
父母的“共生”需求,本就是因为心里有无法愈合的创伤,他们无法活出自己,虚弱的自体需要借力他人而活。
孩子“自我阉割式”的配合与成全,暂时“喂饱”了这个伤口,却也阻滞了它的彻底修复。
个体心理学之父阿德勒提到的“课题分离”思想,其实就是实现个体分化的一种方法。
比如,在开头那位读者的案例中,“离不离婚、做不做自己”是她的课题,“为此感到羞耻、痛苦”是她父母的课题,他们应该分别就自己的课题工作。
对于读者来说,“如何为自己赋能,摆脱父母的干扰,完成离婚”是她要考虑的,而“如何认识到这些负面情绪的来源,并且尝试去缓解它们”,则是父母需要成长的方向。
在这个视角下,父母不应该干涉她的离婚自由,而她也不需要为父母的痛苦负责,无底线地承接父母的情绪,一味地“溺爱”父母。
所有的溺爱,本质上都是在剥夺对方的成长,父母对子女如此,子女对父母亦如此。
一个好的家庭系统,一定是家庭成员在共同成长,这就意味着,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认领和完成自己的功课,同时不去干涉和妨碍他人的功课。
在这个“分化”的过程中,痛苦是必然发生的,尤其是对于父母而言,他们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失控的愤怒之中。
但我们要相信,父母有能力接住自己的情绪,这也本该是属于他们的功课。
当然,也并非完全将父母抛之不顾,除在课题归属上保持“温和而坚定”的态度之外,我们在言语上依然对其保持尊敬,同时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对他们的爱。
正如刘丹博士所说:刚刚好的家庭关系,不会让每个家庭成员的角色错位,会积极利用家庭的力量和爱支持每个人努力活出自己。
分化后的双方,人格会更加成熟、人生会更加开阔,能帮彼此更好地成长,这才是真正的爱。